一、起草背景
国家高度重视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先后出台《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发改基础〔2018〕1164号)。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湖南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拓展实施方案》于2020年9月1日获批,加快低空经济发展是重要改革试点任务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达哲主持省委深改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做出批示,明确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促进通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民航等有关单位,先后赴四川、江西和省内等地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考察、专题座谈、经验交流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当地政府、专家学者、通航企业等方面意见建议,明确了起草原则和思路。
二是持续推进起草工作。研究、梳理省直有关部门、民航和军方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已出台相关文件和通航产业发展较好省份的宝贵经验。组织近十次集中研讨会和改稿会,针对相关重点问题、拟确立主要支持方向、具体条目等多个方面,进行反复研究梳理。形成《政策》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是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先后两次征求了省直有关单位和通航企业意见,我们在对调研论证、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系统梳理、逐条研究、充分吸纳的基础上,进行多轮修改。3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政策》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月11日,建辉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拓展工作专题会议对《政策措施》进行了研究,会后我们对《政策措施》进行修改完善,第三次征求了25个省直有关单位意见。
四是省政府领导审查。省政府低空管理改革工作专班领导省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罗建军牵头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政策》相关条款进行协调。5月20号,省政府一级巡视员罗建军将《政策》呈报建辉常务副省长审核,并经伟明省长同意,形成了最终代拟稿。6月9日,该《政策》经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会审定同意,并报省司法厅审查。6月16日,《政策》经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三、总体考虑
在政策制订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
一是注重政府引导支持。通用航空产业作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支持培育,主要在规划布局、前期工作、机场建设、企业落户、研发制造等方面进行引导与扶持。二是注重发挥市场作用。通过设立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引入私募股权及风险投资、加大相关企业上市培育、担保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及金融资本投入。三是注重政策协同发力。充分利用我省已出台的创新平台、产业合作、航空制造等方面现有政策,新制定了通用机场、通航小镇、飞行执照、人才培养等方面政策,既有政策与新增政策协同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四是注重培育通航全产业链。从通用航空制造、运营、服务上下游全产业链予以支持。
四、主要内容
《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十二条具体政策。
一是加快机场建设。从“十四五”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统筹通用机场建设用地和林地指标,简化通用机场审批程序,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补助通用机场工程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促进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通用航空技术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对新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整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省内航空制造企业、出国(境)参展的省内航空企业、经过认定的航空小镇给予补助和奖励。对在湖南新落户和新设立的通用航空相关企业,鼓励市县出台奖补政策。
三是培育消费市场。对航空公司新开通航线,财政给予一定运营补贴。将通用航空在医疗救助、森林灭火、应急救灾等公共服务和生产领域应用等购买通航服务,列入财政预算。对开展市场化服务的通用航空运营企业,采取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其起步发展。支持推广普及各项航空运动活动,对飞行执照培训政府给予一定补助,激发通航市场活力。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从设立通航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加大上市培育,发展融资租赁,探索开展通用航空企业订单质押贷款等方面,扩大通航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高校积极开设通用航空相关专业,培养和输送通用航空人才。对通航领域管理、技术人才,按照省市相应政策,在个人所得税、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支持。